法字结尾的成语

第四个字是“”的成语、最后一个字以“”结尾的四字成语及解释:

不及之法——指不适用的法规。

春秋笔法——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

奉公守法——奉:奉行;公:公务。奉公行事,遵守法令。形容办事守规矩。

横行不法——横行:行动蛮横。肆无忌惮,专做违法的事。

讲经说法——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

就地正法——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

居官守法——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。

欺公罔法——欺骗公众,无视法律。

舍身求法——舍身:舍弃身体;求法:寻求佛法。原指佛教徒不惜牺牲自己,远道求经。后比喻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。

生公说法——生公:晋末高僧竺道生,世称生公。竺道生解说佛法,能使顽石点头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...

绳之以法——根据法律制裁。

贪赃枉法——赃:赃物;枉:歪曲,破坏。贪污受贿,违犯法纪。

舞文弄法——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条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

现身说法——佛教用语。指佛力广大,能现出种种人相,向人说法。现指以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例来说明某种道理。

想方设法——想种种办法。

小廉大法——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

严刑峻法——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

以身试法——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
以文乱法——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

知法犯法——知道法律,又违反法律。指明知故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