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罪之师——问罪:宣布对方罪状,作为出兵的理由。讨伐犯罪者的军队。也比喻前来提出严厉责问的人。
无端生事——无端:没有理由。无缘无故地捣乱闹事。
无可辩驳——辩驳:提出理由或根据来否定对方的意见。没有理由或根据来否定对方的意见。形容事实确凿,理由充足。
无可置疑—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足,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。
无理取闹——毫无理由地跟人吵闹。指故意捣乱。
无名之师——没有正当理由出征的军队。
无庸置辩—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足,用不着争辩。
无庸置疑—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足,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。
一面儿理——一方面的理由,片面的道理。
义正辞严——义:道理;辞:言辞。理由正当充足,措词严正有力。
振振有词——振振:理直气壮的样子。形容自以为理由充分,说个没完。
振振有辞——振振:理直气壮的样子。形容自以为理由充分,说个没完。
作好作歹——比喻用各种理由或方式反复劝说。
做歉做好——比喻用各种理由或方式反复劝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