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成语】作法自毙
【拼音】zuòfǎzìbì
【解释】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泛指自做自受。
商鞅变法,首先取消了贵族的特权,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。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,对商独十分不满,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。贵族虽怀恨在心,仍然毫无办法。秦国经变法以后,很快强盛起来,生产率大大提高,国库充盈,将士作战勇猛,威震六国。商鞅因变法有功,受封商地十五邑,号商君,人们从此称公孙敬为商鞅。变法过程中,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,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祸态度,看商鞅怎样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。商鞅为了新法能得以实施,请示孝公,依法严厉地作了公正处置。子曾为老师说情,但无济于事,太子对商鞅开始恨之入骨,必欲除之而手快。孝公在位二下二年驾崩,太子嗣位,史称惠文王。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,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,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。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,更没有谋反的可能,他只是为了出气,下令逮捕商鞅。商鞅自孝公死后,自知失去靠山,不敢久居京城,返回自己的封地。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,情知早晚必罹杀身之祸,便只身逃出家中,打算潜往它国,躲灾避祸。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寒鸦背着夕阳余辉,结队归林。商鞅急于逃离秦境,匆匆赶路,来到关下,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,声称“商君有令,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。”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。他来到一家旅店,要求住宿.老板走出来说“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,请问您是谁,弄不清身份,我会被杀头的。这是商君的法令,违背不得呀。”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,走出旅店,仰天长叹:“我这是作法自毙呀!”商鞅后来被车裂而死。那刑罚十分残忍,即用五辆车分别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,然后驱赶着马,将人活活撕成五段,令人耳不忍闻。惠文王杀了商鞅,却继续执行商鞅的政策,秦国日益强盛,为赢政统一六国奠定了经济与军事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