潞令当死成语故事

【出处】《聊斋志异·潞令》:宋国英,东平人,以教习授潞城令。贪暴不仁,催科尤酷,毙仗下者,狼藉于庭。余乡徐白山适过之,见其横,讽曰:“为民父母,威焰固至此乎?”宋扬扬作得意之词曰:“喏,不敢,官虽小,莅任百日,诛五十八人矣!”后半年,方据案视事,忽瞪目而起,手足挠乱,似与人撑拒状。自言曰:“我罪当死!我罪当死!”扶入署中,逾时寻卒。呜呼!幸有阴曹兼摄阳政,不然,颠越货多,则卓异声起矣,流毒安穷哉!

宋国英,是东平人,在教习学业期满以后,做了潞城县令。他贪婪凶狠,而催索赋税,尤其残酷,为此死在仗刑之下的人,横七竖八地丢在庭堂。我的同乡徐白山有一次正好路过,看到他这样暴戾,讽刺地说:“身为百姓的父母,威风势焰竟然达到这般地步吗?”宋国英神采飞扬,得意地说:“噢,不敢当,我官职虽小,到任仅一百天,已杀掉五十八个人啦。”

过了半年,宋国英刚坐在案前办理公事,忽然瞪着眼睛站起来,手挠脚蹬,胡乱挣扎,仿佛抵抗人捉的样子,自己嘴里不住地喊:“我罪该死!我罪该死!”被人扶入内室,过了一会儿很快就死了。

啊!幸亏有阴曹地府兼管着阳世人间的政事,不然的话,杀人抢劫的事情干得愈多,清正廉洁的官声就愈加卓著,怎能不流毒天下,贻患无穷呢!

后人用“潞令当死”的这个典故告诉人们,封建官僚,暴戾恣睢,草菅人命。然而,压迫愈深,反抗愈烈,血债总是要用血来还的。